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第28号令);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3.《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号);
5.《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失业登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20〕9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失业人员)
五、受理条件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在常住地登记的外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或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综合柜员、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3.业务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现场即时办结,网上办理的1个工作日办结。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及时反馈审核办理结果。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571538
监督电话:0631-7572853
十二、办理地点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或者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办理。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荣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