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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2893F/2026-01394
    • 发布单位:荣成市夏庄镇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6-04-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夏庄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暨安全祭扫的告知书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09:31 来源:荣成市夏庄镇 浏览次数: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返乡祭扫的各界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我镇境内风干物燥,林下可燃物堆积,火险等级持续处于高位,加之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集中,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生态安全。为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清明期间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严格火源管控,严守防火底线

全镇所有林地、公益林区、退耕还林区、公墓集中区、散坟分布区及林缘周边500米范围,全部划定为森林防火严管区。严管区内全面禁止以下行为:严禁焚烧纸钱、香烛、祭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各类野外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祭扫场所;严禁在野外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燎堰、焚烧秸秆、垃圾及枯枝落叶;严禁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监护人陪同下进入林区及祭扫场所动用明火。

二、倡导文明祭扫,树立新风正气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自觉摒弃祭扫陋习。鼓励采用鲜花祭扫、丝带寄哀思、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方式缅怀故人,以更加环保、安全的方式表达追思之情。提倡错峰祭扫,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觉遵守祭扫场所现场管理规定,不扎堆、不聚集,维护良好秩序。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防火规定,带头践行文明祭扫,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

三、压实各方责任,筑牢防控防线

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村 “两委” 班子成员实行包片、包户、包山头、包坟头责任制,对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坟场实行 24 小时巡查值守;护林员、防火网格员要全员上岗、全域巡查,对进山入林人员严格执行火种收缴和登记制度,做到 “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防违规用火行为。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严格遵守本告知书各项规定,主动配合防火检查,对身边的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

四、强化应急处置,严守安全底线

清明节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类应急扑火队伍全员备勤、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发现火情后,要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严禁老、弱、病、残、孕及未成年人参与扑火行动,严禁无组织、无防护的盲目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从严查处

对违反本告知书规定,拒不执行森林防火管控要求、违规野外用火的,公安机关及林业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生态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用火及火情线索,对举报查实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平安清明,你我共建。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文明祭扫,共同守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共度一个平安、文明、绿色、祥和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