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困难群众可以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
依据鲁民〔2020〕49号《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享受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60—99周岁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6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 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