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荣成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分别是荣成市邵氏大虾店使用的自消餐盘、餐碗中的大肠菌群项目;荣成市旋风小吃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拌菜盆中的大肠菌群项目、荣成市梦源小吃店使用的自消毒汤碗、餐碟中的大肠菌群项目、荣成市宜顺面馆使用的自消毒蘸料碟中的大肠菌群项目,荣成市粉小疆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小汤碗、大汤碗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荣成市滋百味小吃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餐盘中的大肠菌群项目,经检测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11批次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控制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向上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责令经营者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交本局。截至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自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其中荣成市邵氏大虾店与荣成市宜顺面馆至检查时已经停止经营。
二、处置情况
上述当事人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经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书编号分别为荣市监当罚【2025】150号、荣市监当罚【2025】151号、荣市监当罚【2025】156号、荣市监当罚【2025】157号、荣市监当罚【2025】155号、荣市监当罚【2025】15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分别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主要为餐饮具未使用流动的水清洗,水中洗洁精浓度过高,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超标;清洗完未进行消毒或者消毒时间不足、消毒温度不达标,导致大肠菌群项目超标。当事人均表示日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截止2026年1月20日荣成市旋风小吃店、荣成市梦源小吃店、荣成市粉小疆餐饮店、荣成市滋百味小吃店均已完成整改,并提交了合格的检验报告。荣成市邵氏大虾店与荣成市宜顺面馆已经停止经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