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凯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荣成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荣成市崖头街道青山社区青山西路 32-1号楼202号的荣成市凯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我大队将依法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荣成市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9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荣成市凯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到本单位处理相关事宜。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pdf
荣成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