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全市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
3.补贴标准:粮食生产服务能力提升类补助金额不高于项目投入金额30%,应用先进适用设备类等其他类将结合申报主体投入资金和支持资金总量确定支持比例,单个主体的奖补不超过20万元,
4.申请程序: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主体申报书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5.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承诺书、项目申报(分配)审批表
6.咨询电话:0631-7595602
7.受理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8.联系方式:0631-75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