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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石油与天然气,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物价,国土资源_能源
    • 发文机关: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5-07-26
    • 公开发布日期:2025-07-26
    • 发文字号:荣发改价格〔2025〕7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荣发改价格〔2025〕7号


荣成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北燃山东天然气荣成有限公司:

为适时传导气源价格变动影响,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97元。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定期将购销价格情况报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2025-2026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出台前,暂按本通知规定的价格执行,政策出台后多退少补。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