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金骏水饺店: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20日依法受理了唐金玉提交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2025年1月6日,作出荣社保付工催字〔2025〕04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因采取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2025年2月6日,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送达该催告书。因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支付唐金玉的工伤保险待遇,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工伤基金先行支付了唐金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532元。2025年4月25日,我中心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荣社保工偿告字〔2025〕第04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你单位须依法偿还我中心为唐金玉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我中心为唐金玉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532元。请将上述款项汇入如下账户:户名为荣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银行账号为155901010400244000000000004,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荣成市支行,银行行号为103465359010。若你单位逾期不偿还的,我中心将依法追偿。追偿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逾期偿还部分的利息损失,将由你单位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荣成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追偿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采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荣社保工追决字〔2025〕第05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办公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联系电话:0631-7515689
特此公告
荣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