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8292/2025-02882
    • 发布单位:荣成市商务局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5-06-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启动第二批惠民消费券活动

时间:2025年06月15日 17:20 来源:荣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一、活动时间

荣成市惠民消费券第二批次分4轮发放:

5月3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一轮消费券发放;

6月6日上午10时进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

6月13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6月20日上午10时进行第四轮消费券发放。

二、参加对象和条件

①面向荣成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居民以及途经当地的旅行者等)。

②核销商户面向在荣成市内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商户(不含已参加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商户)。

三、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①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②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威海惠民消费券)”—“荣成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本次活动共分四轮发放,为最大方便用户参与活动,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同一面值消费券均可领取、使用2张,第一次领取票券后在票券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本次用券次数将视为自动放弃,可在活动时间内第二次领取,每人仅有两次领取机会,在对应的领取票券有效期内有两次核销用券机会。如若因个人原因未在票券有效期内及时用券导致票券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领取、用券机会,票券将不再补发,票券有效期以票面显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