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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781R-RC/2025-01626
    • 发布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 内容分类: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2025-04-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年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防火区的通告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9:15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等相关规定,划定荣成市森林常年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防火区,现公布如下:

一、常年森林防火区

荣成市辖区内森林分布集中、地理位置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区。

(一)北部沿海防护林区域。

包括纹石滩林区、鸡鸣岛、国有成山林场、成山联营林场、锥山林区、马山林区。

(二)中部低山丘陵区域。

包括伟德山林区、横山林区、邹山林区、崂山林区。

(三)南部沿海防护林区域。

包括望港寺林区、龙庙山林区、峰山林区、槎山林区、石岛山林区、甲子山林区、马栏耩林场、马家寨林场。

二、森林高火险区

荣成市区域内森林分布相对较为集中、生态区位相对较为重要的区域。

三、森林防火区

荣成市区域内所有森林均为森林防火区。

四、防火要求

常年森林防火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森林高火险区在森林高火险期内重点开展防火;森林防火区在荣成市规定的森林防火期内防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