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荣成市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需全方位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强化分类管理举措,严格把控运输调配环节,切实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所有建筑垃圾均需严格进行源头分类处理。其中,可燃部分应就近运送至转运站,随后统一转运至荣成市固废产业园进行焚烧处理;若数量较少,也可投放至可燃垃圾桶内。不可燃部分,如石块、水泥块、泥浆等,需运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实现资源化再利用。渣土应运送至中心城区弃土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理。
1、工程垃圾处置要求
工程施工单位需在工程开工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与数量、减量目标及相应措施、分类收集的具体办法、运输与处理的方式,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在建筑垃圾运输环节,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交由已获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运输。运输目的地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资源化利用企业。
全面推行建筑垃圾从工地产生、运输过程到末端处置环节的三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的规范化、可追溯管理。
2、装修垃圾处置要求
装修单位(若业主自行组织装修,则为装修业主)需在装修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小区的物业企业提交装饰装修垃圾处理备案申请。备案内容涵盖装修垃圾的分类收集具体措施、运输车辆登记信息以及处理方式、处理费用等相关事项。
在装修垃圾存放与收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分类要求进行操作,严禁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或收运。为规范装修垃圾管理,鼓励各小区在内部合适地点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暂存点,以便集中存放装修垃圾。
依据“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装修业主需自行承担装修垃圾的清运和处置费用。
3、消纳场所信息
4、运输企业信息
为有效整治建筑垃圾违法倾倒乱象,荣成市住建局已联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若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存在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的行为,欢迎及时向住建部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电话:7561775。您的每一次举报,都将为守护我们的城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