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我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整治重点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重点发现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不准、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发放,迟拨滞拨,补贴资金未按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特别是虚报冒领、截留挤占、贪污侵占、挪用补贴资金行为;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优亲厚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重点发现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竣工验收不规范,监管检查“走过场”,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问题。特别是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相关问题,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不属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
举报电话:0631-7566696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