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渔港经营企业:
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关于编报2025年渔港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通知要求,我局现组织编报2025年渔港升级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渔港升级改造提升储备项目的通知》(鲁农函字〔2025〕7号)要求已经报送的,并拟申请2025年实施的渔港改造提升储备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实施方案符合编制要求。
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农渔计函〔2017〕64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编制。
(二)前置手续齐全。
1.申报项目的单位,符合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荣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规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级(含)以上。
2.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选址、土地、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前置手续等相关材料,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性材料(如不涉及以上前置手续,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2020年前实施过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等财政补助项目的渔港,需提交验收证明文件。
(二)实施内容符合支持方向。
实施内容符合提升渔港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渔港生态环境、增加渔港智慧监管水平等重点支持方向,实施方案格式、补助标准等符合“管理细则”要求。
三、申报材料
各相关渔港经营企业若符合申报条件,请按照上述要求,于4月16日16:00时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文本(一式十二份)和附件2、3(一式四份),报至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渔港服务科(联系人:郭鹏,联系方式:0631-7281566)。逾期视为无申报需求,不予受理。
附件:1.《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农渔计函〔2017〕64号)
2.项目申报(分配)审批表
3.涉渔主体信用承诺书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