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年来,宠物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宠物视为家庭成员,宠物食品市场也随之火爆,张主任能否为我们介绍下宠物食品都有哪些?答: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也叫宠物主粮)、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也称宠物营养补充剂)和其他宠物饲料,其中宠物主粮、宠物营养补充剂应当取得省级饲料主管部门颁发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也就是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以上两类宠物食品时,应当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
访谈时间:2025年3月27日
主题嘉宾: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大林
问:近年来,宠物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宠物视为家庭成员,宠物食品市场也随之火爆,张主任能否为我们介绍下宠物食品都有哪些?
答: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也叫宠物主粮)、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也称宠物营养补充剂)和其他宠物饲料,其中宠物主粮、宠物营养补充剂应当取得省级饲料主管部门颁发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也就是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以上两类宠物食品时,应当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印有饲料生产许可证号;其他宠物饲料也称宠物零食,暂时不需要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如有听众朋友想详细了解宠物食品相关法律知识,建议查阅《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等相关法规,或播打我们畜牧中心饲料兽药科办公电话7562818,工作人员会详细为您解答。
问:随着宠物食品市场的火爆,市场上的宠物食品种类繁多,但市面上宠物食品质量参差不齐,那对于宠物食品如何规范经营以及消费者如何购买到放心的产品,张主任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对于经营者来说,一是要选择正规渠道进货,优先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大品牌或认证企业,避免从无证小作坊进货。二是要查看产品包装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号,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标签主要查看是否包含产品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避免选择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三是要查看商品的检测报告,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确保产品的卫生指标(如重金属、微生物)和营养指标达标。四是要严格落实产品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购销宠物饲料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另外,经营者不能经营无产品标签、无产品合格证、无中文标签的宠物食品,并且还要有合适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以及具备相关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
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是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如官网、旗舰店、连锁超市或者可靠的宠物店;其次是要查看产品信息,包括营养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厂家的生产资质、执行标准号等,确保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问:刚才说到宠物食品,再说回我们老百姓的食品,在生活中我们以吃猪肉为主,请问张主任,咱们老百姓到市场上购买猪肉时应该如何去鉴别猪肉的好坏?
答:首先在购买猪肉的时候,建议您选择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或品牌猪肉专卖店购买,这些地方通常为生猪定点屠宰厂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接下来可以采取三步,一看:看外观、色泽有无灰暗、淤血、水肿或污染;二闻:闻其表面是否有异常的腥臭味、腐败味;三按压:触压肉的弹性和粘度。新鲜肉表面有一层微干或微湿润的外膜,触摸时不粘手,肌肉呈现均匀的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肌肉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无异味。
问:冷冻肉的营养与鲜肉相比有差别吗?
答:鲜肉通常指宰后未经过冷冻处理的肉。冷冻肉是将肉在-28℃以下速冻,使深层温度达-15℃以下。冷冻肉相比于鲜肉虽然细菌较少,但是存在脂肪氧化情况的发生,通常在加工前需要解冻,会导致大量营养物质流失。
问:什么是热鲜肉和冷鲜肉?
答:冷鲜肉又称冰鲜肉、冷却肉。宰后的猪胴体经快速冷却,温度降为0-4℃,在流通和分销过程中也始终保持此温度。冷鲜肉经历解僵、成熟过程,质地柔软有弹性,滋味鲜美,具有汁液流失少、营养价值高的优点,同时冷鲜肉由于温度低,不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所以保质期比热鲜肉长。目前大中型超市与肉品经销点销售的大部分肉均为冷鲜肉。
热鲜肉是指宰杀后未经冷却处理,肌肉处于僵直状态,直接上市销售的鲜肉,刚刚放血的胴体,温度通常为40-42℃,特别适合微生物生长繁殖,因此其保质期短,我国农村原有的“村头杀猪路边卖肉”,就是此类肉。
问:为了有效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国家出台了生猪政策性保险补贴这一项惠农政策,张主任能否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政策的有关情况。
答:200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能繁母猪保险给予补贴;2015年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政策性育肥猪保险条款调整的通知》,将保险范围扩大到育肥猪;2019年3月,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联合下发《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对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条款进行了修订;2020年2月,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优化畜牧业保险承保流程的通知》,对生猪保险流程进行补充完善,对生猪保险承保手续进一步优化。根据威海选定保险公司要求,目前我市生猪保险工作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公司3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问:请问张主任,我市的生猪养殖场(户)如果要想参加生猪政策性保险,都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荣成市农业农村局、荣成市财政局2023年制定的《荣成市2023年生猪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该方案3年有效期)通知要求,我市范围内从事能繁母猪及育肥猪养殖的所有养殖场(户)、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必须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才能参保;参保的养殖主体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1.能繁母猪
(1)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2)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
(3)能繁母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4)能繁母猪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2.育肥猪
(1)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经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验体合格。
(2)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3)对养殖户自繁自育的生猪,按照能繁母猪与育肥猪1:20比例计算保险标的数量投保;对购入小猪育肥的,按不低于投保日实际存栏育肥猪数量的2.2倍投保。
问:请问张主任,对已参加保险的生猪养殖场(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赔偿?
答:能繁母猪、育肥猪的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
养殖业保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政府扑杀等。
其中主要疾病和疫病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疫病、疾病。
问:请问张主任,在生猪政策性保险费用和理赔标准上有什么规定吗?
答: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能繁母猪及育肥猪保险费率为6%,具体标准为:
1.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保险费中央财政负担40%,省财政负担15%,威海财政负担10%,荣成财政负担15%,养殖户负担20%(14.4元)。
2.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根据生猪尸重、尸长综合因素进行赔偿,按20—800元/头给予不同的资金赔偿,保险费中央财政负担40%,省财政负担15%,威海财政负担10%,荣成财政负担15%,养殖户负担20%(9.6元)。
问:众所周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乎养殖业生产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请问张主任,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对强制免疫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答: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执行养殖场(户)自购自免“先打后补”和政府免疫相结合的政策,具体“先打后补”是指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自主购买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开展免疫,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补贴的政策。强制免疫是对不符合“先打后补”政策保障范围的养殖户,由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强制免疫的政策。
问:请问张主任,目前荣成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的《荣成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5版)》与以前执行的方案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先打后补”的申报流程,降低了养殖场(户)的申报门槛,让“先打后补”政策可以惠及更多的养殖场(户)。具体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助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殖规模由规模场调整为专业户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各畜种专业户标准参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确定(即生猪出栏≥50头、羊出栏≥125只、奶牛存栏≥5头、肉牛出栏≥10头、蛋鸡/鸭/鹅存栏≥500羽、肉鸡/鸭/鹅出栏≥2000羽)。
(二)补助条件:
1、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或第三方服务对所养畜禽完成规定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
2、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监督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鲁牧云”系统如实规范填报信息,包括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
(三)实施程序:
每年2月底前,养殖场(户)向镇街畜牧兽医站提交《自购自免知情同意书》和《自购自免承诺书》,并明确是否申请当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
自购自免的养殖场(户)自主向合法正规的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按照当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通过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录入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种、数量,以及免疫畜禽的数量、免疫日期等信息。每年度分两期核算补贴,养殖场(户)在当年度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提交补助申请,提供疫苗购买凭证、免疫记录等证明材料,当期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的养殖场(户)还需提交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经畜牧中心审核完成后,由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进行审核并拨付资金。
问:大家都知道动物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从而保护人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请问张主任,动物检疫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动物检疫程序按《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是检疫申报。检疫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报。检疫是一种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应当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即申报,没有当事人的申请也就不能启动检疫程序。因此《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检疫工作实行申报检疫制度。即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二是现场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现场”包括动物养殖地、集中地、屠宰地、动物产品生产地等。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防止疫病传播,保证检疫质量,申报必须是“之前”,即动物在出栏或者屠宰之前,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之前。如果未申报检疫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的,则构成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未经检疫的情况进行处理。
三是出具检疫证明。官方兽医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应当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出具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