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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095F/2025-01343
    • 发布单位:荣成市上庄镇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5-03-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森林防火“十不要”“十不准”

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8:07 来源:荣成市上庄镇 浏览次数:

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救助扑灭较为困难,会对森林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防火要当先,森林防火“十不要”“十不准”一定要牢记!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二、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

四、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五、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六、不准炼山造林;

七、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八、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九、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十、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