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资助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具体分为三档,1档1800元、2档2300元、3档2800元。
四、申请、审批与发放流程
①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年开学初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在我省全面推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核实我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身份信息,对经比对的在籍在校特殊困难学生无需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即可享受相应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②评审: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审定合格的名单报市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复审。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③公示:待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各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④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应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学生,将发放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