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荣成市普通初中学籍学生,无学籍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工作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含那香海苏州外国语学校、体校,下同)负责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21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行二选一;2022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23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科技。
已参加地理、信息科技、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命题。
威海市域外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具体日程:
考试时间 | 科目 | 原始分值 | ||
6月13日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20分 |
下午 | 14:00--15:30 | 物理 | 90分 | |
16:10--17:10 | 道德与法治 | 70分 | ||
6月14日 | 上午 | 9:00--11:00 | 数学 | 120分 |
下午 | 14:00--15:30 | 英语 | 笔试80分;听说考试20分(另行组织考试) | |
16:10--17:30 | 化学 | 70分 | ||
6月15日 | 上午 | 9:00--10:00 | 历史 | 70分 |
10:40--11:40 | 生物学 | 70分 | ||
下午 | 14:30--15:30 | 地理 | 70分 |
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3月19日;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4月14日—18日;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21日;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24日;信息科技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具体工作方案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定,于4月10日前报威海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考查结果5月31日前报基教科备案,同步报招生考试科。
(四)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满分560分),信息科技、地理、历史、生物学、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初三生物学与初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并后,用等级呈现。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
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五)考试形式
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与健康、生物学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信息科技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所有考试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六)试卷评阅
实行网上评卷,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要提前做好网络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评卷工作6月17日完成,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招生考试科6月20日前完成,6月21日公布成绩。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次日起2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程序: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招生考试科给予复核→反馈复核结果给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七)经费保障
初中学业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基教科拟定,各学校于4月17日前将评定结果报基教科审核,合格后报招生考试科备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经上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2025年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010名,其中普通生2850名,特长生160名,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校 | 班数 | 普通生(名) | 特长生招生数(名) | 总招生数(名) |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
一中 | 22 | 990 | 27 | 14 | 绘画:15 书法:4 | 1050 |
二中 | 22 | 1000 | 20 | 13 | 绘画:15 书法:2 | 1050 |
三中 | 20 | 860 | 30 | 10 | 绘画:8 书法:2 | 910 |
合计 | 64 | 2850 | 77 | 37 | 绘画:38 书法:8 | 3010 |
体育项目(专项)招生计划详细说明:
荣成一中:男排普通生7名,高水平3名;男足普通生8名,高水平3名;健美操普通生6名(3男3女)。
荣成二中:男篮普通生7名,高水平1名;女篮普通生4名,高水平2名;女排普通生5名,高水平1名。
荣成三中:女足普通生8名,高水平2名;乒乓球普通生3名(1男2女),高水平1名(1男);田径普通生13名(8男5女),高水平3名(男子全能1名,女子全能1名,女子三级跳远1名)。
2.已取得筹设批复且具备招生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二)招生志愿填报
志愿分普通高中(含特长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五年制高职(含联办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两个类别。不报考普通高中志愿,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具体名单初中学校于5月31日前报招生考试科。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规定另文下达。
(三)招生录取办法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已被“3+4”本科录取的,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
以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特长生同步关联专业测试成绩,实行网上录取,划片就近入学。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依次为特长生、普通生。普通生(不含科创生、日语生)录取学校待考试结束后依据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权证或不动产证地址确认,如需变更地址,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相关证件。
全市平均控制线按全市招生计划的1:1划定。特长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选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普通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分采取收尾法。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得参加普通生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特长生,自动参加普通生批次录取。
(1)特长生
①综合成绩由专业成绩和中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为560分。计算方法如下:
艺术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60/专业总分)×50%+文化成绩×50%
体育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60/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30%
②初选及录取名单确定。报考音乐、美术专业考生,先按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文化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控制线85%的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报考体育专业普通体育生,先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文化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控制线80%的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报考体育专业高水平体育生,先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的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
其中,初中阶段获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的考生,报考体育特长生时直接录取,不占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普通生
按各学校分配指标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校分数线。若学校在全市平均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低分数线,但最低不能低于全市平均控制线15分。若降低15分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则从学校分配指标调出,全市统一调剂使用。各高中普通生招生具体划片范围见附件。
(3)达不到下列条件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①等级呈现的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或以上,且至少有3项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包含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中的任意1科。
②考查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或以上。
(4)体育特长生录取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技能6项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项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不再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①初中阶段获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的考生;
②初中阶段在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考生(团体总分排名除外),比赛仅限于山东省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锦标赛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其他体育赛事;
③初中阶段在威海市教育局或威海市体育局主办的市级比赛中取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2名的考生(团体总分排名除外),比赛仅限于市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和锦标赛及威海市教育局主办的其他赛事。
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需在初中阶段获得,时间截至考生初四年级第一学期末,寒假前一天。
(5)荣成三中继续设置永怀科创班,增设日语班(全市日语学生集中学习),自2025年起,其他高中不再设置小语种班。科创生、日语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3日内完成报考意愿统计。
(6)达到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学校报到,7月10日前完成。各高中学校只能招收区域内考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违规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设置报考门槛、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具体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
2.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联〔2023〕2号)执行,在中考录取时,按照录取分值3%、5%和10%的标准降分录取。
3.残疾考生考试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尽力为残疾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予以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符合条件享受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名单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子邮箱、电话、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基教科、职教科、财审科、招生考试科等科室及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组成。
(二)细化工作职责
基教科: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计划的制订,普通生指标的分配,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普通高中学籍注册。
职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计划的执行,参与、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学籍注册。
财审科:负责落实考试工作费用。
招生考试科:负责全市考试的组织、成绩汇总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答题卡扫描、评卷统分、考试情况分析,负责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的制订及科目命题、考试。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三)强化责任督导
各相关科室、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在报名资格审核、科目报考、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招生录取等各方面,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零失误”。
要切实加强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
荣成市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具体划片范围
高中 | 招生范围 |
一中 | 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蜊江中学3所学校(十里河以西、成山大道以北的家庭区域),十一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一中、三十八中、好运角中学、那香海苏州外国语学校。 |
二中 | 石岛实验中学、石岛湾中学、九中、十四中、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五中、三十五中、三十七中。 |
三中 | 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蜊江中学3所学校(十里河以东;十里河以西、成山大道以南的家庭区域),九中、十二中、十五中、二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三中、三十七中、体校。 |
双向选择区域:
1.崖头城区:十里河以东、德清街以北、肇元街以西、北外环以南区域考生,可自主选择就读一中或者三中。
2.镇街学校:九中、三十七中考生,可自主选择就读二中或者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