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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3285078333/2025-01201
    • 发布单位: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5-03-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什么是托育机构?家长如何判断托育机构是否合法合规?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1:28 来源: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前言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0-3岁幼儿的照护问题已成为无数家庭的共同焦虑。双职工父母忙于工作,老人精力有限,育儿嫂费用高昂……托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破解育儿困境的“关键钥匙”。那么,到底什么是“托育机构”?家长们该如何判断一家托育机构是否合法合规?本文将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什么是托育机构?

由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或个人举办,由专业人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

家长如何判断托育机构是否合法合规?

看是否备案--

不备案的机构要警惕

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同时,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和《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自我评价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看人员配备--

不专业的工作人员不值得信任

①托育机构应当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婴幼儿规模,并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所有托育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健康检查一次),不带病上岗。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育机构工作。

②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③保育人员应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婴幼儿的比例应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 1:3,托小班 1:5,托大班 1:7。

④托育机构应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应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收托 50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 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50名以上、100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 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 100名以上婴幼儿的,至少配备 1名专职和 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工作期间应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看场地设施--小朋友的活动空间要安全

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 3层及以下,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配备保健观察室,与婴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婴幼儿活动路线分开。婴幼儿用房应明亮,天然采光,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看卫生保健--记录完整才能处理及时

机构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反馈,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内容应完整,卫生保健人员、保育人员应掌握卫生保健基本要求(如消毒知识、全日观察的内容、传染病预防及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