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4年监督抽检中,荣成市崖头小科自助烤肉火锅店的1批次消毒后待用餐碗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抽样日期:2024年11月21日。荣成市崖头小科自助烤肉火锅店的1批次消毒后待用餐碗,经荣成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后,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12月5日向荣成市崖头小科自助烤肉火锅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餐碗,已全部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三)行政处罚情况。荣成市崖头小科自助烤肉火锅店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文号为荣市监处罚〔2025〕71号。
(四)原因排查整改情况。造成餐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按照餐具清洗、消毒的标准步骤进行。在我局的监督指导下,荣成市崖头小科自助烤肉火锅店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