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荣成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专班专题会议纪要》第6期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下:荣成市环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吊(注)销,现权利申请人宁福芹申请对该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新庄北区21号楼403室(附属储藏室21)办理转移登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60个工作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配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荣成市崖头街道新庄社区
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