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荣成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的通知
荣政发〔2025〕8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荣成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荣成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 荣政发〔1997〕36号印发 荣政发〔2016〕17号修改 | RCDR-2025-0010001
| 1997.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