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积极响应号召,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乱堆乱放秸秆,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违法焚烧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3.要主动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要及时向派出所、管区、村庄和镇环保办举报。
4.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5.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