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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2893F/2025-04861
    • 发布单位:荣成市夏庄镇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5-10-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夏庄镇:又是一年秋收季 秸秆禁烧不放松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1:20 来源:荣成市夏庄镇 浏览次数:

1.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积极响应号召,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乱堆乱放秸秆,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违法焚烧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3.要主动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要及时向派出所、管区、村庄和镇环保办举报。

4.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5.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