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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28X4-1/2025-00521
    • 发布单位:荣成市医保局
    • 内容分类:业务工作
    • 成文日期:2025-01-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外地就医报销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4:00 来源:荣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便捷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予以优化,目的就在于实现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联网结算费用,提高服务效率,避免来回跑腿,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原因,需到威海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居住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自备案的居住地转诊到参保地外其他地区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变更回参保地,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年度医疗费用累计计算;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回参保地就医,视为临时外出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另外,我市积极简化参保人员外出就医备案手续,提供掌办、网办、现场办等多种备案途径,方便参保人员异地直接联网报销。属于省内跨市临时就医的,不需要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经治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属于跨省就医的,需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鲁医保、“威海医保”等手机小程序直接掌上办理备案手续,也可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医保个人网上服务办理,还可在市医保大厅、医院医保工作站等服务场所线下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