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基金>农机购置补贴
    • 索引号:12371082494485289K/2025-00016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 内容分类:农机购置补贴
    • 成文日期:2025-01-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4-2026年荣成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51 来源:荣成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2024-2026年荣成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我市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具体为24大类51个小类117个品目。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取消对补贴额在2000元(含)以下机具补贴资质的限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我市执行省定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个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限额(成套设施装备补贴除外)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且不得超过区域分配资金的10%。从2024年起,对上一轮(2021-2023年,下同)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无用户或较少用户申请补贴的挖坑(成穴)机、起垄机、灭茬机(不含平茬机、宿根整理机)、铺膜机、苗床用土粉碎机、营养钵压制机、抛秧机、中耕机等8个机具品目退出补贴范围。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拉幕(卷帘)设备、湿帘降温设备、水井钻机等3个机具品目以及旋耕机、微型耕耘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条播机、穴播机、旋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撒(抛)肥机、田园管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饲料(草)粉碎机、增氧机等12个机具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实行退坡处理,逐步降低补贴额测算标准,到2026年退出补贴范围。

三、补贴流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发布实施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自主选择购机。购机者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双方应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三)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在录入信息后,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且告知购机者,并做好咨询答疑。推广使用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县级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

(四)规范机具核验。县级可结合实际,将农机完成规定作业面积或作业量作为核验的前提条件。对单个购机者一次性购机5台以上及一个年度内购机10台以上的机具情况,要重点加强核验。

(五)审验公示信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六)兑付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补贴发放清册等有关材料;市财政局通过山东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七)严格抽查核实。加大对高风险机具和成套设施装备等农机的抽查力度,重点对单一产品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重复购置、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情形进行查核,并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警。

补贴办理咨询电话: 0631-7571490 

荣成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4-202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docx

荣农字〔2024〕25号关于印发《荣成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