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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线回答问题

问:眼下高校毕业生均已离校,找工作成为大学生们的头等大事,那么目前我市大学生及各类求职者找工作,以及企业招聘都有哪些渠道?答:近年来,人社部门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就业服务新模式,目前大学生及各类求职者找工作、企业招聘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通过“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招聘求职。

访谈时间:2024年9月3日

主题嘉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徐武

访谈内容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线回答问题

问:眼下高校毕业生均已离校,找工作成为大学生们的头等大事,那么目前我市大学生及各类求职者找工作,以及企业招聘都有哪些渠道?

答:近年来,人社部门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就业服务新模式,目前大学生及各类求职者找工作、企业招聘主要有以下渠道:

一是通过“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招聘求职。这个平台是人社部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精心打造的网上服务平台,广大企业和求职者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威海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录后发布或查询适合自己的岗位,也可用电脑搜索“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平台后即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该平台汇集了全威海市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和市内外劳动者求职的数据信息,目前我市400多家用工单位在该平台发布了用工岗位1.3万个,而且信息随时更新,求职选择范围大,成功率较高。

二是通过现场招聘会找工作。人社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每个周三上午都会对外开放,开展现场招聘洽谈,还将定期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今年已举办了“高校毕业生”“海工装备暨制造业”等10多个专场招聘,近期还举办了2024荣成市高校毕业生夏季专场招聘会。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可随时关注荣成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积极参加各类专场招聘活动。

三是通过各种媒介平台求职找工作。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荣成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直播荣成”手机APP、荣成广播电台等栏目都开设了招工专栏,各个镇街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以及社区、村委会信息公开栏也都定期发布招工信息,大家可以关注。同时,人社部门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沟通,通过全市社区网格群向社区居民发布企业需求信息,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送岗下乡”活动,到镇街、村居宣传推介企业,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升居民知晓度。人社部门求职咨询电话:3918295。希望广大求职者通过以上渠道,都能尽快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

在此我们也温馨提示,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做到“四注意”:一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求职,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高薪诱惑,远离拒绝“黑中介”。二要注意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合同,仔细查看内容条款,注意保存证据,切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三要注意切勿缴纳报名费、押金、培训费等费用或轻易将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四要注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用人单位名称信息的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黑中介”举报电话:7564037、7363906(石岛)。

问:人才是第一资源,我市在人才招引方面也是下足了功夫,请您介绍一下当前我市青年人才引育的政策有哪些?收到了哪些效果?

答:近年来,我市持续调整优化“荣聚英才”政策,在支持青年人才引育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放生活补贴方面。对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对威海市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至每月5000元、3000元。首次、第二次、第三次申请时需在非公有制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发放购房补贴方面。对于符合申领生活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荣工作5年内购买市内首套住房的,每人可分别申领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三)支持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方面。

一是支持我市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共建实习基地,对到我市七大产业链重点支撑企业实习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学年在校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实习补贴,实习期为3—6个月,并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二是鼓励驻荣高校开设焊工等紧缺职业(工种)教学班,增加我市紧缺技能人才数量,满足我市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建立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清单,支持驻荣院校招收目录清单内专业学生,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招生补贴。鼓励驻荣院校引导在校生选修目录清单内专业,学生毕业年度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从事清单内专业(工种)工作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期限3年;同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驻荣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冠名班”人才培养,毕业后学生到该企业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根据实际到企就业人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应该说,我市人才政策的含金量很高、诚意很足,2020年以来已累计发放人才津补贴8000多万元,引进高校毕业生1.3万人,引才人数逐年提升。希望大家对外多宣传,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

问:听说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那么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申请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申请条件。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补助。

(三)申请方式。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免申即享”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审核确认,主动为企业审核发放补助资金;“自主申请”由企业筛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后向人社部门申报。

(四)政策解释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2.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4.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

5.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

问: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何申报?

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为了有效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促进职工队伍稳定,预防和降低失业风险,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返还稳岗补贴。

今年的政策规定,参保企业足额(历年无欠费)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可申报稳岗返还补贴。存在未核销的行政处罚记录、违法失信记录、异常经营信息、“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等企业不予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

2024年人社部门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开展后台数据比对,短信告知企业,经其确认后直接返还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帐户。申报日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截止8月底,我市已向238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450.3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继续按政策落实。

问:听说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近期调整了,请问具体是怎么调整的,调整后缴费数额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近期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了调整,上限由原来21207元调整为22078元,下限由原来4242元调整为4416元。

调整后,养老方面,养老保险费按20%的比例缴纳,按照最低缴费基数4416元缴纳的,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10598.4元;按照最高缴纳基数22078元缴纳的,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52987.2元。今年个人已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月份,需补足基数调整造成的差额。

医疗方面,2024年医疗保险费缴费可以选择两个缴费比例。如果不建立个人账户,即缴费期间不向医保卡里打钱,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如果建立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0%,这其中的2%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医保卡里。

在缴费时间上,养老保险可以自愿按年或按月连续缴费,全年都可以缴纳;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了不影响大家的权益保障,请及时通过支付宝、微信、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缴费。

在此,我们也提醒,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未参保居民尽早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问:请介绍一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40、50补贴”,具体享受条件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办理档案托管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办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并与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计算。

符合条件人员,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线上,可以自主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申请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威海市外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就近到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社区提出申请。

问:今年“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具体怎样申报呢?

答:申报分为两种情况:

(一)今年首次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报:

1.线下申报方式:至年底前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威海市外户口携带居住证)到就近的镇街人力资源保障所或社区线下申报。

2.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线上随时申报。

(二)去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今年不用重复申报,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今年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资金将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中,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征信等级B级以下的);

2.申请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4.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5.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8.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9.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的。

问:请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渠道及享受待遇标准?

答:个人从单位离职,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需要注意的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个人被裁员、辞退或者单位倒闭等情况,个人自愿离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申请失业保险金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领。一是线上申领,可在微信“服务”栏目,搜索“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板块申请失业金。二是线下申领,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荣成市人社局3楼窗口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失业金:从2023年10月起,每人每月提高到1980元(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90%);②代缴医保费:从2024年8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397.44元(社保最低缴费基数4416元*9%)。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问:个人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个人在我市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口,依法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可申请额度最高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生,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可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2013年10月1日到2014年6月16日期间注册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场所租赁补贴。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本市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正常经营满1年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申请个体工商户5000元、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四)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问:企业工人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答:企业职工原始档案记录职工参加工作后人事信息,非常重要,丢失后很多资料无法补办。查找企业职工的原始档案,应先到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主管部门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手册或《参保人员养老基本信息确认表》等材料到人社部门申请补办《招工登记表》作为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