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荣成市召开落实新公司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梳理完善办事指南、规范材料流程,推行全程帮办代办,做好线上线下政策释疑工作,引导公司依法有序调整注册资本,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认真落实好新公司法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提问一: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是否可以减资减股东?
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股东非等比例减资的,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全程帮办服务,如果公司有需要,相关材料可以由窗口工作人员帮助准备,经公司股东确认即可办理。
提问二:新公司法允许公司不设监事,那如果公司要重新制定章程,是否有相关模版供公司参考使用?
答:我们的工作人员根据新公司法,制作了几种常见类型的公司章程、任职文件等材料,放在公众号中供公司参考使用。具体大家可以搜索微信公众号“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下方指南政策栏点击“办事指南”,在“公司设立登记”二维码中就能看到相关材料模板。
提问三:以前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过大、认缴期限过长,应该怎么办?
答: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1)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及程序进行减资;
(2)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合理调整认缴期限,依法办理章程备案;
(3)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司,可以选择注销。
如果公司不知道怎样做减资公告或注销公告,我局在复印区设立了自助电脑,我们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公告。
提问四:以前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过大、认缴期限过长,应该怎么办?
答: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1)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及程序进行减资;
(2)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合理调整认缴期限,依法办理章程备案;
(3)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司,可以选择注销。
如果公司不知道怎样做减资公告或注销公告,我局在复印区设立了自助电脑,我们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