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告公示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4-04349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2024-08-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遴选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8:11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市关于项目实施工作通知精神,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先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粮油生产,现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具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依托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现有基地,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全市共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2个,其中主要粮食作物不少于1个。在场所内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材料的集中应用展示,以及交流观摩、技术培训等。

二、遴选程序

1.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辖区内示范带动能力好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遴选相关证明材料。

2.对报名参与竞选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展示场所提报的书面材料和现场查看进行评分排序,得分排名靠前的胜选。

3.胜选单位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建设协议,统一树立规范标识。

三、示范展示场所具备的条件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并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2.展示场所交通便利,机耕路、田间道路设施完好,便于田间机械作业和观摩实训。

3.参照《威海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单个主体落实面积原则,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应具备粮油及高效优质农产品种植规模成方连片100亩以上;应用成熟完备的优质、高效生产技术3项以上,并能提供可靠完整的技术方案或试验示范总结报告,示范展示场所要求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力量强,有能力根据项目需要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开展农业系统安排的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100人次。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配备一定数量植保、农机等农业技术管理人员。

5.展示场所自愿与农业部门签订承担试验示范建设任务协议,协议期内按照农业部门展示场所实训需要,无偿接待观摩学习任务和进行展示场所改造升级和场地维护。

6.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约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人民银行信用证明、监察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示范展示场所的权利和义务

1.示范展示场所一经确定后,与农业农村局签订建设协议,确定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验收评价标准,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享有资金补助。

2.每处示范展示场所要明确农技负责人员,构建“农技人员+示范展示场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五、申报示范展示场所需提交的材料

1.荣成市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请表(附件)。

2.申报单位驻地镇、街推荐意见书。

3.示范展示场所申请报告书:

1)基地介绍

2)10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

3)3项以上优质高效生产技术总结

4)2024年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计划

5)产品三品认证证书、近3年取得的表彰证书等。

6)社会征信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上年度(2023年)资产负债表。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8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12号荣成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407室种植业推广科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631-7570486

特此公告


附件:荣成市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