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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58B/2024-05513
    • 发布单位:荣成市水利局
    • 内容分类: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2024-08-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38 来源:荣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村供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面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全域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择优确定县域统管实施主体,配备搭建专业化管护平台,确保专业化管理全覆盖,同一供水区域最大程度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实现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群众享受优质服务,公司取得合理收益,形成政府统一主导、行业统一监管、公司统一运维、平台统一服务的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公司运行管理责任(农村供水村内管网目前由村负责且部分村建设时间久,管网老化严重,如果将运行管理责任由统管公司负责,村集体不承担责任,不参与管理农村,农村供水公益性强,无收益,公司无管理意愿,建议运行管理责任由村和公司共同负责),坚持农村供水工程公益属性,地方政府主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城乡融合、全域覆盖。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公司对辖区内千吨万人水厂、联村供水站、单村供水站、二次供水泵站、村内供水设施及其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理。城市向农村扩网的供水工程,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

分类施策、规范管护。根据镇村分布、政府财力、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因素,充分考虑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际,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明确统管标准,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强化保障、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财政资金保障,优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农村供水提供有力要素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确定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模式

1.全面加强顶层设计。将县域统管纳入各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适合本地实际的县域统管总体思路,以及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税收优惠、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推进机制。原则上县域内负责农村供水管理的统管公司不超过两家(部分水厂为私营企业,收购难度大,公司统管需要依托供水供水,建议不限制总体数量,或放宽数量),鼓励通过“投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实现县域统管。

2.科学确定统管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程度高的县(市、区),依托城市自来水厂、城乡供水公司、水务公司等,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工程数量较多、规模化程度偏低,以及管理主体多元、权属结构复杂的县(市、区),依托农村供水公司等专业化公司,承担县域或片区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管护。2025年底前各类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县域统管。

3.严格实施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确定县域统管实施主体,同步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标准要求和各方责任,确保统一服务全覆盖。

4.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及时制定或调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对于水价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及时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5.持续推进水费收缴。引导群众树立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等观念,全面安装用水计量设备,实施用水计量,避免敞口用水、免费供水等情况发生。推广使用远传智能水表,创新水费收缴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

(二)全时全域推进工程管理专业化标准化

6.明确专业化管理标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统管公司全面加强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制定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对辖区内全部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护。

7.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县域统管公司建立专业化运维服务平台,配置搭建专业化管理运维队伍,科学设置岗位职责,建设内控制度,负责对农村供水设备开展日常巡查、药剂配送、管养维护、应急维修、水质检测等专业化运维。到2025年底,县域公司直管到户或通过区域平台等管理到户实现全覆盖。

8.统一专业化管理流程。县域统管公司制定专业化运行管理、巡查维护、供水质量、用户服务、维修抢修、应急供水、安全生产等管护流程,规范标准化工序,依法合规经营。

9.加强专业化管理考核。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业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质量作为对县域统管公司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管理和日常水质检测,确保管理专业、运转高效、水质安全。

10.推进智慧化管理建设。健全市县智慧化供水服务平台,优化完善供水保障“一张图”,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广远传智能化水表、预付款收费,提高水费收缴率。推行用户报修、缴费等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实行信息发布、水质和服务公开等制度。

11.提升高效化服务能力。主动适应节假日用水变化和极端天气变化,构建平急两用供水体系,做好应急预案,落实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演练,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用好“116”热线电话,探索24小时服务,小修、大修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24小时,特殊情况有应急保障。完善各渠道受理问题的响应、处置、回访机制,力争热线知晓率、及时维修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补链强链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优质水

12.严格做好水源保护。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筑牢水质安全“第一道防线”。

13.规范进行净化消毒。以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按要求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底前做到“应配尽配”。规范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加强技术指导,抓好人员培训,加密检查频率,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设施设备规范正常运行。

14.加密水质检测监测。完善“水厂自检+省市县巡检”的检测监测体系,规范开展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日检、月检和年检,确保各类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全覆盖。小型供水工程每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巡检,其中存在水质风险的丰水期、枯水期各进行1次水质检测。

15.保障水质稳定达标。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有效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强化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水质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涉及毒理指标的立即启动预案,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四)到边到底构建农村供水保障监督体系

16.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对县域统管公司的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等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7.强化信用管理。加强县域统管公司信用管理,存在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水质不达标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终止履约合同,禁止其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服务。

18.组织评估验收。按照县域统管评估指标体系,以县域为单元,结合水利部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逐县开展县域统管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未触碰一票否决事项的县(市、区),90分以上认定合格,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发挥好各级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顺利实施。(农村供水收益低,供水企业收费到总表,村内部分由村集体管理改为统管后,村集体退出管理,公司接收管理,收益无任何增加,管理费用大幅上升,没有财政补助政策,公司对统管积极性不高或抵触,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二)强化要素支持。完善农村供水财政、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合力,引导推进县域统管。实施县域统管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中央、省农村供水工程维养经费等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支持。(现状供水管网老化,部分水表计量不准,统管标准提升,但对工程设施设备提出要求,建议省级层面对统管需要开展的管网改造,更换水表给予资金支持。)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县域统管纳入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项目建设迟缓、维修养护缺失等问题,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漠视群众利益、虚假整改、虚报数据、水质严重超标、工程长期闲置等问题,及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探索推广不同区域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模式做法,加强典型经验的凝练总结,强化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附件:县域统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县域统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评价指标

分值

赋分标准

顶层设计

6

(1)将县域统管纳入各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适合本地实际的县域统管总体思路,以及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税收优惠、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推进机制,得3分。

(2)县域内负责农村供水管理的统管公司不超过两家,得3分。

统管模式

4

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程度高的县(市、区),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工程数量较多、规模化程度偏低,以及管理主体多元、权属结构复杂的县(市、区),依托农村供水公司等专业化公司,承担县域或片区全部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得4分。

主体责任

6

(1)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确定县域统管实施主体,得3分。

(2)明确服务范围、标准要求和各方责任,确保统一服务全覆盖,得3分。

水价机制

5

(1)制定并及时调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得2分。

(2)水价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或不能满足但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的,得3分。

水费收缴

4

(1)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设备,实现计量收费,得2分,每发现一处未计量收费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水费收缴率大于98%,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管理标准

3

制定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得3分。

管理队伍

12

(1)统管公司直管到户或通过区域平台等管理到户,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专业化运维服务平台,得3分。

(3)配置搭建专业化管理运维队伍,科学设置岗位职责,维修养护及时,得3分。

管理流程

4

制定专业化巡查维护、维修抢修、应急供水、安全生产等管护流程,得4分。

管理考核

6

(1)建立对县域统管公司考核机制,得4分。

(2)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管理和日常水质检测,确保管理专业、运转高效、水质安全,得2分。

智慧化管理

7

(1)健全智慧化供水服务平台,得3分。

(2)推广远传智能化水表、预付款收费,提高水费收缴率,得2分。(远传智能化水表比普通机械表价格高很多,6-10年需更换,大面积推广资金压力很大)

(3)推行用户报装、报修、缴费等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实行信息发布、水质和服务公开等制度,得2分。

服务能力

8

(1)构建平急两用供水体系,做好应急预案,落实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演练,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得3分。

(2)完善各渠道受理问题响应、处置、回访机制,得3分。

(3)热线知晓率达到100%,得2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水源保护

3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得3分。

净化消毒

8

(1)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得4分。每发现1处未“应配尽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规范,得4分。每发现1处“配而不用”“用而不专”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水质检测

监测

8

(1)开展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日检、月检和年检,得4分。未按规定开展的酌情扣分。

(2)小型供水工程每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巡检,其中存在水质风险的丰水期、枯水期各进行1次水质检测,得4分。未按规定开展的酌情扣分。

水质达标

7

(1)对发现的供水水质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涉及毒理指标的立即启动预案、实行提级管理,得4分。

(2)水质问题整改后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得3分。

依法管理

3

依照《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对县域统管公司的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等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得3分。

信用管理

6

(1)监督举报零投诉,或用水户报修得到及时处理,得4分。1年内有省级以上平台反映农村供水问题并经核查属实的,每有1件扣1分,扣完为止。(建议反映问题整改及时的不扣分)

(2)统管公司屡次发生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终止履约合同,禁止其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服务。(企业本来对统管工作就积极性不高,禁止参与作用不大)得2分


一票否决


(1)存在集中供水工程未纳入县域统管的,一票否决。

(2)水质达标率低于90%的,一票否决。

(3)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