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海鲜时注意以下事项:
1.海鲜与冰镇啤酒等冷饮同食易腹泻
如果大量食用海鲜的同时,再饮用冰镇啤酒等饮料,容易造成肠胃不适,会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虾、蟹等海产品在人体代谢后会形成尿酸,而尿酸过多会引起痛风、肾结石等病症。
2.海鲜与冰凉水果同吃会造成腹痛等症状
在食用海鲜的同时与新鲜水果同吃,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鱼、虾、蟹等海产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素,而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如果吃完海产品后,马上吃水果,不但影响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形成难溶的钙,甚至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从而产生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食用间隔建议2小时以上。
3.海鲜最好高温后食用
不少人喜欢吃生鱼片、生蚝等,美味的海鲜中可能含有一些寄生虫卵和细菌,且耐热性较强。一般来说,海鲜最好是在80摄氏度以上的热水中加热4-5分钟才可放心食用。因此,生吃海鲜一定要慎重。
4.过敏体质人群慎吃海鲜
海鲜美味,亦不可贪吃。过敏体质的人尤其应当注意,有时过敏反应不是因为海鲜本身,而是在海鲜蛋白质分解过程中的物质导致的腹泻、呕吐、眩晕等,同时,痛风患者,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等免疫力低的人群也应谨慎食用。
消费者在外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保留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进行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