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晓燕 办公电话:0631-7511933
机构职能:知识产权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拟订全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和专利的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