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2013年12月19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荣成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荣政办发〔2013〕71号),因原预案中的应急处置措施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亟须进行调整和完善。根据《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由荣成市住建局负责组织重新修订了《荣成市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确保科学、高效、规范地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
二、《预案》修订的前后对比
1.在结构和内容上作了部分调整。对比原预案,增加了“风险评估”,对于城市公共供水运行过程中,受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如台风、地震导致取水困难。水源短缺风险:持续干旱、水库安全问题导致蓄水不足。水质污染风险:水源或供水设施受生物、化学等污染。电力事故风险:长时间停电影响供水生产等。增加“附则”。修改“分类和分级”为“事件分级”,对四个级别重新调整。修改“预防预警”为“运行机制”,具体内容整合细化为日常预防、信息监测、研判预测、预警级别、预警发布、预警响应等6个板块,做到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修改“应急响应”为“应急处置”,具体内容细化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处置措施、应急联动、应急结束。修改“应急保障措施”为“应急保障”,增加了交通运输保障、施工现场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环境污染监测和治安保障,并进一步细化了应急保障方面的内容。修改“后期处置”为“恢复和重建”。修改“宣传、培训与演练”为“监督管理”。
2.在指挥体系和成员单位作了调整。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与原预案对比,更加明确了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的职责分工。供水指挥部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住建、水利、水务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数量由18家增为21家。
3.在事件分级作出调整。维持原来突发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等级的标准,将事件分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每个级别都对应增加了符合条件,属于条件之一的即为对应级别,明确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供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供水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供水指挥办公室启动。细化启动响应后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三、《预案》修订后的特点
一是分工明确。新的应急预案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响应流程、应急保障及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上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和明确,细化实化指挥长和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响应机制、行动措施,量化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标准,增强了实用性、可操作性。构建了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指挥机构力量更加强化,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能迅速、准确地行动,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依据增强。通过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编制依据,新预案更加贴近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增强了预案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为预案的制定提供了更加科学、规范的指导。
三是范围扩大。预案不仅涵盖城市供水系统内部的突发事件,还考虑到了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工程事故等外部因素,使得预案更加适应新的灾害形势,面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趋势,特别体现了极端天气下突出预警响应的作用,修订后的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处置更加高效,应对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适应不同场景下的应急需求。
四、政策解读人
荣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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