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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织密伏季休渔安全网

时间:2024年05月25日 08:00 来源: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严落实伏季休渔规定和渔船管控要求,织牢织密伏季休渔管控网络,确保休渔秩序安全稳定。

我市三面环海,海岸线长近500公里,拥有各类渔港码头75处,具备涉外能力的捕捞渔船1800余艘,因此,做好伏季休渔、渔业安全、渔船管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在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正在通过视频查看渔船渔港伏季休渔管控情况,确保休渔期间安全稳定。

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副主任夏凌全介绍说:“伏休期间,我们指挥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运用渔港视频监控、电子围栏、小目标雷达等技防平台,全面加强渔港及周边海域监控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执法中队和相关单位进行查处,全力构建立体化的监控网格。”

市海洋发展局启动伏季休渔机关夜巡渔港岸线制度,每晚派出2个巡查组,不定时、突击性对全市渔港、岸线、自然停泊点等重要部位进行巡查,在全市设置11个驻巡管理机构,对19处休渔渔港安排专人驻守管理,及时发现查处渔港渔船违法违规行为。对渔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直接与渔港负责人见面督办,做到“督包不放过问题,问题必整改到位”,以更严督导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船东张选志表示,将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渔港服务公司要求,积极配合伏季休渔政策,休渔期间做好渔船网具入库,断水断电,不违法进行捕捞作业,让海洋渔业资源得到更好休养,保护海洋生态,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伏季休渔期间,我们中队坚持每日4次巡查渔港及自然港湾,坚持每日3次清点船位,确保应休渔船全部在港。对在港渔船进行身份核查,检查北斗系统是否存在拆卸行为。对查处的伏休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据《渔业法》和《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实行顶格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查处。”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四中队指导员邹良军说道。

伏季休渔期间,市公安局针对休渔期涉渔违法犯罪规律特点,严格落实“警灯闪烁”要求,建立沿海岸线常态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对辖区港口岸线开展高密度、机动化、潮汐化巡逻,最大限度压缩休渔期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我们联合街道政府及市海洋发展局、海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定期开展休渔期联合管控和执法行动,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打击,确保‘打源头、端窝点、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对休渔期违规出海捕鱼的,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加大伏季休渔期间职业中介管控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涉渔职业中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切实把好涉渔管控前沿关口。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重点检查涉渔中介经营状况、船员登记台账、船舶证书留存等情况。深化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让每名涉渔中介负责人充分了解伏休期经营红线和违法介绍船员的严重后果,时刻敲响警钟。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维权二维码,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把好伏休期间渔船管控的中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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