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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28X4/2024-02556
    • 发布单位:荣成市人社局
    • 内容分类:创业服务
    • 成文日期:2024-05-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创业补贴申领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51 来源:荣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后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5、身份证;
       6、《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581179

监督电话:0631-7572853

十一、办理地点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荣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六、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581179

监督电话:0631-7572853

十一、办理地点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荣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