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后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5、身份证;
6、《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581179
监督电话:0631-7572853
十一、办理地点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荣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六、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7581179
监督电话:0631-7572853
十一、办理地点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荣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