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荣政办字〔2024〕6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评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意见 | 荣政办发〔2015〕8号 | RCDR-2021-0020004 | 201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