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东山街道吉屯村村民王树翊的荣集用(90)字第201803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现经权利人申请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注销旧证,补发新证。该宗地没有翻建改扩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斥山所
联系电话:0631----3917257
荣成市自然资源局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