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要求,现将《荣成市伯家岛新能源产业园西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砂石料利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反映相关情况,监督电话7562617。
附件:荣成市伯家岛新能源产业园西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砂石料利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