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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23Q/2024-03497
    • 发布单位:荣成市民政局
    • 内容分类: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成文日期:2024-03-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4年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09 来源:荣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荣成市自1990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且每年以近1.5万人的速度增加。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荣成市户籍人口71.42万人,其中,老年人口21.84万人,占户籍人口30.58%2020年底,荣成市农村人口26.58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9万人,与全国平均水平(201918.1%)和山东省平均水平(201923.09%)相比,荣成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率已高达63.6%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39家,床位1302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445张,占比80.18%统筹考虑千名老年人拥有59张养老床位数我市辖区共有12个镇10个街道,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0处,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打造8处区域性养老机构12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5处农村幸福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培育了万福苑、盛泉、小螺号5个本土养服务连锁品牌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荣成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办理地址:荣成市青山东路688

联系电话:0631-751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