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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MB2857593G/2024-03793
    • 发布单位: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 内容分类:招生管理
    • 成文日期:2024-03-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荣成市2024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包含学生优待政策)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4:27 来源: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4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荣成市普通初中学籍学生,无普通初中学籍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工作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含体校,下同)负责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20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行二选一;2021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22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命题。

威海市域外转入我市初中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具体日程:

考试时间

科目

原始分值

6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语文

120分

下午

14:00--15:30

物理

90分

16:10--17:10

道德与法治

70分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120分

下午

14:00--15:30

英语

笔试80分;听说考试20分(另行组织考试)

16:10--17:30

化学

70分

6月15日

上午

9:00--10:00

历史

70分

10:40--11:40

生物学

70分

下午

14:30--15:30

地理

70分

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3月19日;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9日;音美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24日;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为5月21日;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24日。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定,于4月10日前报威海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考查结果5月31日前报基教科备案,并上传招生考试中心。

(四)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满分560分),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初三生物学与初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并后,用等级呈现。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

考生可通过“爱山东”APP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五)考试形式

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生物学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所有考试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六)试卷评阅

实行网上评卷,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要提前做好网络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评卷工作6月17日完成,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招生考试中心6月20日前完成,6月21日公布成绩。

(七)经费保障

初中学业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基教科拟定,各学校于4月17日前将评定结果报基教科审核,合格后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经上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30名,其中普通生2670名,特长生160名。各高中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校

班数

普通生(名)

特长生招生数(名)

总招生数(名)

体育

音乐

美术

一中

22

970

32

14

绘画:10

书法:4

1030

二中

22

970

19

13

绘画:16

书法:2

1020

三中

18

730

25

13

绘画:10

书法:2

780

合计

62

2670

76

40

44

2830

说明:

荣成一中:音乐14名;绘画10名;书法4名;田径8名(4男4女);男排7名(含2名高水平);男足8名(含3名高水平);男篮5名(含1名高水平);健美操4名(2男2女)。合计60名。

荣成二中:音乐13名;绘画16名;书法2名;男篮7名(含1名高水平);女篮6名(含1名高水平);女排6名(含1名高水平)。合计50名。

荣成三中:音乐13名;绘画10名;书法2名;田径11名(6男5女,含3名高水平);女足8名(含1名高水平);乒乓球6名(4男2女,含1名男高水平)。合计50名。

(二)招生志愿填报

志愿分普通高中(含特长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两个类别。不报考普通高中志愿,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不报考普通高中考生名单由初中学校于5月底前报市招生考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规定另文下达。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以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实行网上录取,划片就近入学。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依次为特长生、普通生。普通生招生范围待考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地址确认。

全市平均控制线按全市招生计划的1:1划定。特长生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普通生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采取收尾法,分数线上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1)特长生。报考音乐、美术(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先按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文化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控制线85%的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报考体育专业(不含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先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文化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控制线80%的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先按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再从入围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比例录取。

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已确定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生录取;未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自动参加普通生录取。

(2)普通生。按各学校分配指标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校分数线。若学校在全市平均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低分数线,但最低不能低于全市平均控制线15分。若降低15分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则从学校分配指标调出,全市统一调剂使用。

达到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学校报到,7月10日前完成。各高中学校只能招收区域内考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违规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达不到下列条件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①等级呈现的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或以上,且至少有3项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包含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中的任意1科。

②考查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或以上。

③参加荣成市初中学业考试。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设置报考门槛、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具体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

2.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联〔2023〕2号)执行,在中考录取时,按照录取分值3%、5%和10%的标准降分录取。

3.残疾考生考试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尽力为残疾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予以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符合条件享受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名单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子邮箱、电话、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基教科、职教科、财审科等科室及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招生考试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细化工作职责

基教科: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计划的制订,普通生指标的分配,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普通高中学籍注册;

职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计划的制订,参与、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学籍注册;

财审科:负责落实考试相关费用;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答题卡扫描、评卷统分、考试情况分析,负责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的制订及科目命题、考试;

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市考试的组织、成绩汇总和高中段学校录取。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领导。

(三)强化责任督导

各考点、评卷点和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在报名资格审核、科目报考、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等各方面,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零失误”。

要切实加强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