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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设烟花爆竹限时定点集中燃放区的通告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9:54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持续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更好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文件,现将划设烟花爆竹限时定点集中燃放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燃放区

共3处,其中,中心城区2处,石岛城区1处。

(一)城西小岳家村原址集中燃放区。南北长约350米,东西长约110米,占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在场地中央及南侧设集中燃放区,场地北侧设停车区。(具体位置示意图见附件1)

(二)寻山青鱼滩广场集中燃放区。南北长约50米,东西长约150米,占地面积约0.75万平方米。在场地中央及南侧设集中燃放区。(具体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三)石岛北流口集中燃放区。位于石岛滨海公园西、海景西路南、北流口大桥以东区域,南北长约200米,东西长约350米,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在场地南侧设集中燃放区。(具体位置示意图见附件3)

除上述3处集中燃放区外,《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定的禁放区内其他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示意图见附件4)

二、可燃放时间

3处集中燃放区在2024年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三(2024年2月9日至2月12日)、正月初五(2024年2月14日)、元宵节(2024年2月24日)可燃放烟花爆竹(不包括孔明灯),在2024年度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做到不燃放,在可燃放区做到安全、规范、减量燃放,自觉做文明守法的宣传者、禁限放政策的践行者和城乡环境的守护者。

1.要自觉服从集中燃放区工作人员现场指引及志愿者劝导,做到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燃放。

2.要通过合法渠道购置烟花爆竹,燃放时要照看好随行儿童、未成年人及身边老人,注意燃放安全,不得将烟花爆竹朝向各类建筑设施、行人、车辆、管网(井盖)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要自觉保持好城乡环境卫生,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量,燃放完毕后要及时安全清理空筒等废弃物,共同维护市容市貌。

4.对涉及违规燃放行为,由公安机关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城西小岳家村原址集中燃放区位置示意图

   2.寻山青鱼滩广场集中燃放区位置示意图

   3.石岛北流口集中燃放区位置示意图

   4.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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