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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63482U/2024-01832
    • 发布单位: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耕地地力保护
    • 成文日期:2024-02-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4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1:07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麦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要通过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进一步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小麦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粮主体据实申报。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核实、公示等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二、规范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类种粮主体未在2024年3月30日前配合完成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期内又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不再补报;未准确申报的,漏报、少报部分公示期后不再给予补报;弄虚作假、虚增多报的,一经核实,必须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录入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于4月10日前结束,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对按每亩120元补贴标准落实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麦主体直接受益。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财政局0631-7562012    农业农村局0631-75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