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市司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访谈时间:2024年12月3日

主题嘉宾:党组书记、局长 张起帅 副局长 林慧玲 党组成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伟 荣成市成山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车立勇

访谈内容

市司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请张局长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今年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哪些措施及成效?

答:一是建立上级政策文件研究落实机制,每月发布工作提示,对有关文件及相应文件体系与上级政策文件是否衔接进行细致审查,今年来,全市共有14个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49件,同时共查阅10个部门上级文件收文目录1100余条。

二是完善政府部门合同的签订、备案、履行、归档、追责等程序要求,通过纪委监委强化“三重一大”全过程监督联动机制,强化刚性监督约束。今年以来,审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2件,同比增长340%;审查政府合同27件,与去年持平;报送备案的部门合同233件,同比增长23.3%。

三是制发《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8项重点整治内容,组织我市各执法部门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本领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各部门共梳理排查各类问题16个,提出整改措施21条,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问:在当前,随着当前人民生活的不断发展,人民对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请问张局长,近年来我们市司法局在围绕满足人民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市、镇村”三级平台,并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基层法律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的服务网络。

在市级层面,按照省委、威海市委及荣成市委系统集成改革、综合改革部署,整合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以及公证、社矫、仲裁等多项职能,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面积有3200平方米,包括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群众权益保障、民生诉求联动指挥、诉前调解、心理服务等多个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镇级层面,以司法所为依托,建设2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且为每个工作站配备了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主要是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为重点,持续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并且,为了更好满足乡镇企业的法律需求,我们还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站,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作用,在项目推进、惠企政策推送、法律事务审查、劳资纠纷化解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提供“全业务”覆盖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体现法律服务最大效能。

在村级层面,在全市778个村(居)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并且与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安排固定律师担当村(居)法律顾问,为村里事务及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是离群众最近的公共法律平台,在基层法治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提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为村民提供“贴身式”的法律服务。


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至关重要。请张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们在围绕法治宣传采取了哪些措施?近期有哪些重点安排呢?

答: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

5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印发了《荣成市“信用+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联合普法“十项行动”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各普法责任单位更好地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将普法工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奖励为抓手,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吸纳各行业、领域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激发全市普法学法热情,形成全市联动、全民参与的普法大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670场次,其中企业普法1682场次,村居普法1545场次,校园普法436场次,机关学法669场次,媒体普法647场次。各部门单位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联合普法“十项行动”等,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活动2630余场次,覆盖全市2.6万名群众,2300余家企业、商铺、渔港,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万份,提升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

近期,我们将集中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问:近年来,各地均出现一些小数额违法行为但却被给予较高数额罚款的情况,引发社会对“过罚相当”这一问题的广泛讨论,请问张主任,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行政处罚法》的“过罚相当”原则?

答:过罚相当,是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同时,还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等制度,如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细化“过”与“罚”的考量因素。要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危害程度,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对相似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二是明确单行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如果单独适用单行法进行处罚难以体现过罚相当原则,但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等情形的,要充分适用行政处罚法,以切实保障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得到遵循,体现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过程和环节之中。


问:近年来,我市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请林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保障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涉企联合检查机制。印发《荣成市重点领域涉企联合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以我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为切入点,建立重点领域涉企联合检查联络机制,适时组织当月对同一企业具有检查计划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自机制运行以来,共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联合检查23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是搭建政企交流互动平台。开展“规范执法·助企发展”下午茶畅聊、行政执法监督座谈会等活动,组织执法部门与企业代表、特邀监督员进行座谈交流,通过面对面畅聊,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并就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涉法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帮助企业防范行政处罚风险,强化企业行政合规经营意识。

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机制,形成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自省市“不罚”“轻罚”清单印发以来,我市相关部门共适用清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500余件,为企业提供宽松有度的发展环境。

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请林局长给大家简要概括一下这次出台的这个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

答:此次出台的《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有四个亮点的地方。

一是《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界定,即除政府规章外,由本省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二是《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主体,规定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是《办法》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政策措施,应当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发,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办法要求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是《办法》主要细化了以下几个方面:规定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机关集体审议决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规定了送审材料和审核内容;规定了合法性审核的方式和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审核质量;规定了合法性审核意见的效力;对审核人员和审核能力建设提出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核机构队伍正规化建设。


问:现在马上临近年底,也到了全家相聚的时刻,但却有一些人因一时糊涂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请问林局长,那对于在外地服刑的服刑人员想要与家人相见的话,有什么便捷途径吗?

答:目前,市司法局已经实现了与山东省内监狱远程视频会见,服刑人员的家属可以到司法局申请视频会见。对于首次申请会见的服刑人员家属,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到司法局办理申请手续。司法局初审后,通知罪犯服刑监狱审核,批准会见的,司法局会及时通知您会见时间和地点。服刑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会见。一般每月可以申请一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问: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但是如果通过诉讼渠道的话,对于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来说,律师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请张主任简要介绍一下我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有哪些惠民举措?

答:荣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多措并举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实行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全流程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老年人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在“三优先”基础上,为请求给付赡养费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行预约上门法律援助服务。针对妇女儿童,我们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未成年案件办案经验的人员办理,切实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今天对几位的采访,可以看的出来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方面做出不断地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