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进一步提高土地市场调控,推进“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到实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我市城市居民住房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实事等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0〕76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73号)等文件规定,在分析我市产业用地需求、把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做好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同时,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推动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等,奋力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8公顷(4026.48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按用途划分,住宅用地10宗278.34亩,商服用28宗864.68亩,工矿仓储用地50宗2191.19亩,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0宗692.27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布
按区域划分,中心城区40宗2009.03亩,石岛管理区29宗992.03亩,好运角旅游度假区13宗383.15亩,俚岛镇1宗41.67亩,其他乡镇15宗600.6亩。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按供应方式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为主、协议出让为辅的方式;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及其他用地等主要采取网上挂牌方式供应。
三、供应导向
1.合理有序供应住宅用地。结合住房保有量较大、去化周期较长、开发成本高等实际情况,重点加大招商力度,打造精品宜居项目,同时进一步推动存量消化,确保房产市场稳健发展。
2.节约集约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深化“标准地”改革,确保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同时,对不能列入计划的地块具体明确:凡是规划条件不成熟的地块,不列入计划。
3.继续保障供应公服用地。重点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能供快供,推进市域公共服务均衡化,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机制。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实施时序等基础工作。
2.优化服务流程。计划实施过程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等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严格规范供地。按程序做好供地前的相关准备,完善城市道路、电力基础设施等进行相应配套,确保供地后尽快开发,避免出现供而未用现象。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