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温排水区征收海域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海域使用权的目的
华能石岛湾核电站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随着石岛湾核电扩建一期工程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项目用海申请即将开展,需要使用荣成市宁津街道南部海域,为处理好相互用海关系,维护养殖业户的利益,需对部分海域予以依法收回。
二、拟征收海域使用权的位置、范围、用途
项目位置:位于宁津工矿通信用海区。
拟征收范围:温排一度线内养殖海区,详见附件。
用途:核电温排水用海。
三、拟征收海域使用权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海域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另行发布。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后,拟征收范围内禁止一切养殖行为;凡在拟征收海域范围内抢养、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2024年10月25日起,由荣成市海域征收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勘测定界和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咨询电话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0631—7587100
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0631—7341001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