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权益,妥善安排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在入校入籍、入队入团、评优选模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残疾类别和程度,与家长做好沟通,采取安排到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适宜方式,保证所有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3.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荣归故里”人员子女、引进的大项目单位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4.信用等级入学政策。入学报名时,学生父母双方信用等级均达到A+以上、且一方达到AAA以上的,在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可跨招生区域学校就读。
5.多孩家庭子女入学照顾。因二孩要与大孩一起上学需跨区域自选的,报名学校在录取结束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6.延缓入学方面。对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市教体局电话联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康养等有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缓入学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