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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56 来源:荣成市宣传部 浏览次数:

1月8日,荣成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荣成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有关情况,并就社会关切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清查阶段,全市共选聘了1300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用3个月时间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共清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29万家、个体户5.7万家。当前,全市正在全力推进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对约2.15万家单位(不包含第一产业单位)和抽中的4500余家个体户进行普查登记。


提问一:经济普查中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如何得到保障?

答:这个问题是经济普查中普查对象比较关注的问题,普查对象担心自己的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被泄露,从而不愿意如实填报甚至不配合填报普查数据,这是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希望广大普查对象打消这个顾虑,普查获取的资料不会被泄露,三个因素保证。

首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这是普查法纪要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普查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只发布地区或行业的汇总数据,不发布单个普查对象的数据资料。

其次,我们对于两员的选聘是有严格的管理要求的,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并且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是有处罚约束,一旦违反保密承诺,要予以通报,并依法依纪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也欢迎经济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新闻媒体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监督。


提问二:我们了解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普查,那么作为普查机构,又该如何保障普查对象的相关权益呢?

答:第一,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对象和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来说,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刚才问题中提到,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准确地表述了这层关系。

第二,经济普查工作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确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我们将依法普查贯穿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把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和推进普查工作。

第三,经济普查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工作,这其中自然就包括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通过对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都作明确规定,使普查对象的权益得到法律层面和实施阶段的有效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二是严格普查“两员”选聘管理,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并且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也有相关的处罚约束,一旦违反保密承诺,要予以通报,并依法依纪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继续加大依法普查宣传力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坚决查处普查违法违纪行为,对各种普查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加大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力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督。依法惩处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为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问三:本次普查登记的时间为1月1日至4月30日,能不能再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时间安排?

答: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普查登记在4月30日结束,只有4个月的时间。

一是考虑春节假期因素及个体户流动性强的特点,1月底前完成抽中个体户的普查登记工作,同时兼顾单位登记进度。

二是2月底前一套表单位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进度要达到40%,3月底登记进度要达到80%,4月15日前进度达到100%,预留半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审核和查疑补漏工作。

三是实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核查全过程管理,市级和县级均要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数据质量和工作质量。

以上是荣成市普查登记工作的初步时间安排,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全省要求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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