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荣成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荣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荣成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决定:
刘贵彬为荣成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