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威海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流程(试行)》《威海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流程(试行)》(威医保中心发〔2023〕11号)的规定,经评估,确定荣成振华口腔诊所、荣成市于秋丽诊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荣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
一、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家)
荣成振华口腔诊所
荣成市于秋丽诊所有限公司
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6家)
荣成市美辰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药房
荣成市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药店
山东养天和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药店
山东养天和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三药店
山东养天和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四药店
荣成市鲁康医药有限公司
请上述医药机构接到通知后,通过威海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系统签订服务协议,并至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稽核检查科办理联网结算手续。
荣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