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7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您能不能谈谈咱们荣成生态环境部门对于这次大会的学习体会?答:5年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访谈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主题嘉宾: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党组成员 张胜 荣成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蔡杰

访谈内容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7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您能不能谈谈咱们荣成生态环境部门对于这次大会的学习体会?

答:5年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5年后,党中央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学习领会大会精神是我们生态环境部门的头等大事,需要我们稳步加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以更大力度推进当前各项工作。

稳步加力,吹响美丽中国建设“启航号”。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最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四个重大转变”即: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二是“五个重大关系”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三是“六项重大任务”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这是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战略部署。四是“一个重大要求”即: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些内容都是从新时代十年的实践经验中来,其中蕴藏的辩证关系、深厚哲理,为美丽中国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对开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具有重大启示意义,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奋力书写“人民江山美如画”的壮丽诗篇。

精准发力,吹响降碳减污扩绿“集结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毁掉一座山就永远少了这样一座山”“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加上一个‘碳库’”。回望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国内考察调研的足迹,每到一处必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我们不仅要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集中的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建美丽中国的强大动力。近年来,荣成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7年排名全省第一。

持续用力,吹响环境质量改善“冲锋号”。当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吃透要义、领悟实质、把握精髓,并将其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中。一是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四张清单”工作部署,认真对标任务台账,推动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二是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三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持续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危险废物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四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亮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建设,鸡鸣岛村入选山东省第一批乡村生态振兴典型案例;全面提升桑沟湾海洋环境保护能力,将桑沟湾建设成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2023年8月28日,桑沟湾以第三名的成绩入选全国第二批12个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成为威海市第一个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问: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介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情况时提到,今年将继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迎接环保督察,企业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应该开展哪些工作呢?

答:根据黄部长回答记者提问的答复,今年是第三轮督察开局之年。生态环境部将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谋划开展好新一轮督察,利剑高悬,动真碰硬,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扛起美丽中国建设重大政治责任,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贡献。作为企业来讲,应该着重从“环保许可管理、污染防治管理、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六大方面做好相关规范化管理工作。

 

问:就六大方面的具体工作,请为大家分别介绍一下。

答:环保许可管理主要分为(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有排污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时间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新建排污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建设项目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三)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1.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完成排污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类环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瞒报或谎报。2.排污企业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排污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3.排污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4.排污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确保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规定得到良好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排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超过3年的记录应当扫描转为电子存档。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③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④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3)排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4)重点排污企业应及时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5)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6)排污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7)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四)环境保护税缴纳。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问:提到排污许可证,有部分企业对开展自行监测方面有疑问,您能帮忙解答一下吗?

答:前段时间,为保障企业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我们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督促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因此,持证企业应按照申请排污许可时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开展自行监测活动,并及时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我们也将定期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及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发现违规情况严格按罚则进行处理。如企业对上述要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7592900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详细咨询。

 

问:企业在污染防治管理上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在污染防治管理上,企业应当着重关注生产车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废水污染防治、废气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等几大方面。生产车间方面:1.企业办公楼门口应当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2.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车间内废水需分类收集的,应当分类收集并进行类别及流向标识;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对废水收集管明管明渠,应当落实无杂物覆盖。3.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需要密闭车间进行密闭,不得设置排气扇,生产时不得开启门窗,车间要做到负压效果。对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上应该遵照哪些要求?

答: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具体包括: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必须安排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专人专职负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2.根据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数据;4.严禁擅自闲置或停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作为污染治理设施其中一部分进行管理;5.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台帐记录,包括日常数据台帐记录、日常维护台帐记录和设备故障台账记录。如发现数据异常或设施故障,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尽快查明原因,实施修复。6.在线监测(监控)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