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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信用中心在线回答问题

问:李主任,有些市民现在对我市信用评价等级分类还不是太了解,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在我市,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答:依据诚信积分信息和诚信积分,个人和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诚信模范、诚信优秀、诚信、诚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六个级别,分别使用“AAA、AA、A(A+、A-)、B、C、D”予以标识。

访谈时间:2023年8月8日

主题嘉宾:副主任 李明君

访谈内容

市社会信用中心在线回答问题

问:李主任,有些市民现在对我市信用评价等级分类还不是太了解,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在我市,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依据诚信积分信息和诚信积分,个人和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诚信模范、诚信优秀、诚信、诚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六个级别,分别使用“AAA、AA、A(A+、A-)、B、C、D”予以标识。各级别对应的具体分值如下:

诚信模范级别(AAA),分值为1050分及以上;

诚信优秀级别(AA),分值为1030分至1049分;

诚信级别(A+、A、A-),“A+”级分值为1001分至1029分,A级分值为1000分,“A-”级分值为960分至999分;

诚信警示级别(B),分值为850分至959分;

失信级别(C),分值为849分及以下且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刑事处罚信息的;

严重失信级别(D),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有刑事处罚信息的。

 

问:李主任,在开展个人诚信积分管理过程中,我们大多数市民比较关注的是个人如何才能增加自己的信用分,都有哪些信息纳入信用加分范围?常用的加分标准有哪些?

答:(一)依法认定的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信息;

(二)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等信息;

(三)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社会公益信息;

(四)拾金不昧、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社会贡献信息;

(五)传播特色理论、践行主流价值、扶老助残、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信息。

志愿服务信息具体加分标准

志愿服务时长最多加50分,每条志愿服务信息有效期12个月。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小时 +2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 +25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小时 +5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 +30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 +10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 +40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小时 +15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 +50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 +20 ——



慈善捐款信息具体加分标准

个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慈善捐款信息最多加40分,每条捐款信息有效期12个月。

个人

捐款100-1000元的,每100元加1分 +10

捐款1001-5000元的,每400元加1分 +10

捐款5001-10000元的,每500元加1分 +10

捐款1万元以上的,每1000元加1分 +10

企业

        捐款1000-10000元的,每1000元加1分 +10

捐款10001-50000元的,每4000元加1分 +10

捐款50001-100000元的,每5000元加1分 +10

捐款10万元以上的,每1万元加1分 +10



个体工商户

        捐款200-2000元的,每200元加1分 +10

捐款2001-10000元的,每800元加1分 +10

捐款10001-20000元的,每1000元加1分 +10

捐款2万元以上的,每2000元加1分 +10


 

问:据了解我市今年上线了“信用大集”,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信用大集?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来参与“信用大集”积分兑换?

答:今年,我们推出了线上与线下互动、信用等级与信用分互补的全激励模式——信用大集,通过设置惠企区、便民区、中介服务区、折扣区、减免区、兑换区等模块,着力搭建个人信用展示、信用优惠、积分兑换、展示商家信息等功能,实现守信个人在线抢兑商品、优惠券或享受折扣优惠、便利服务,让“信用分”变现为“真金白银”。这是我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对于推动全市信用激励工作由量变到质变,提升守信个人的荣誉感获得感,促进商贸流通和扩大影响力,推动信用社会共建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与“信用大集”积分兑换主要有以下流程:

1.关注“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点击“美德信用”模块,点击“实名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点击“信用大集”模块进入“信用大集”。

2.进入“信用大集”在“惠企区、便民区、中介服务区、折扣区、减免区”可查看各部门单位出台的信用激励政策内容。点击“兑换区”可查看当前可兑换的信用激励物品。

3.点击相应物品可进入物品详情,物品详情页可查看该信用物品的“剩余数量、所需积分、兑换须知、兑换地址、核销有效期”等信息。点击右下方“立即兑换”可用积分兑换相应物品。

4.在“信用大集”点击右下角“我的”,可查看已兑换的物品,点击相应物品下方的“查看”,出示二维码核销使用。

问:李主任,如果作为企业商家,想参与入驻“信用大集”,提供激励产品,请问该如何操作?

答:我们非常欢迎热心公益事业的诚信爱心企业商家入驻“信用大集”,既可以提供企业商家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或用于宣传的物品,包括食品、生活用品、宣传赠品、健身康养、休闲娱乐等涉及群众衣食住行的信用应用产品,也可以为诚信市民提供打折优惠、便利服务或现场赠送物品。

入驻流程主要有:

(一)商家注册

1. 关注“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点击“美德信用”模块,点击“实名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点击“信用大集”模块进入“信用大集”。

2. 点击左下方“商家”,进入商家界面,点击“我的商家”,选择“商家认证”。

3. 填写“企业/商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验证码”信息,点击“认证商家”完成认证。

4. 认证成功后点击“我的商家”进入商家页面,点击“查看”,可进行“商品管理、增减核销人员、解绑企业/商家”等操作。

(二)添加核销人员

1. 商家添加核销人员,需待添加的核销人员进入“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点击“信用大集”模块下“我的”按钮,点击二维码名片右方“查看我的二维码”。

2. 商家进入商家详情界面,点击核销人员后方的“添加”按钮,扫描待添加的核销人员的二维码即可添加成功。

(三)发布商品

商家进入商家详情界面,点击“商品管理”可添加“信用商品”,填写商品的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核,商品审核通过的商品即为发布状态,显示在兑换区,群众可兑换相应商品。

(四)商品核销

商家或核销人员点击商家界面“扫一扫”按钮,扫描商品二维码即可进行核销。

欢迎广大诚信爱心企业商家积极参与入驻“信用大集,”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具体事宜可线下咨询信用中心,联系电话:7591611。

问:李主任,请您介绍一下市民从哪些途径可以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

答: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一)“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在“我的信用”版块,进行实名注册后可以查询(下载)本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信用等级证明。

(二)信用自助终端查询。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在自助查询机进行身份验证后,即可查询(打印)本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市政务服务大厅、石岛政务服务大厅、好运角政务服务大厅和市总工会服务大厅设置信用自助查询机。

(三)政务服务窗口查询。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窗口,个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并填写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出具被查询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查询他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应当提供查询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在人工服务窗口查询(打印)被查询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一)“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在“市场主体信用-信用信息查询”版块,输入市场主体名称,即可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在“市场主体信用-信用报告下载”版块,输入市场主体名称,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信用自助终端查询。持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在自助查询机进行身份验证后,即可查询(打印)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三)人工服务窗口查询。提供市场主体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出具被查询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问:李主任,不少市民关心自己的信息评价多长时间会失效?

答:我市的信用信息评价有效期是有严格规定的。

诚信信息评价有效期:每条加分信息属县级及部门、镇街表彰奖励的,有效期为1年;属省市级及省部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有效期为2年;属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有效期为3年;属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有效期为5年;其他加分信息有效期均为1年。

失信信息评价有效期:每条减分在40分及以下的,有效期为1年;减分在41分至199分的,有效期为2年;减分在200分及以上的,有效期为3年;信用降为D级的,有效期为5年。

未及时提报的诚信信息超过评价有效期的,不再作为诚信积分信息;失信信息自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问:李主任,失信行为会受到哪些限制或约束?

答:(一)属于市场主体的,通过信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三)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

(四)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降低信用等次或者不适用信用加分等措施;

(五)申请财政性资金分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事项中,给予相应限制;

(六)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活动中,给予相应限制;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问:李主任,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提供自身的信用信息丰富信用维度、提升自己的信用水平?

答:市社会信用中心在“信用荣成”微信公众号设置用户注册和信息“自主申报”功能入口,鼓励信用主体通过自愿填报方式提供自身信用信息,丰富信用维度,提升信用水平。

自主申报的信息既包括表彰奖励、慈善捐赠、资质证照等信用信息,也包括纳税、生态环保、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煤气、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不动产、合同履约,以及信用主体财务情况、经营业绩等授权查询信息。申报主体要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授权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归集核验、查询应用,但应避免重复报送。

问:李主任,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哪些信息属于失信信息?目前我市的交通违章是否要扣信用分?

答:(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信息;

(二)能够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刑事处罚信息;

(三)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文书的信息;

(四)虚假承诺和违反信用承诺的信息;

(五)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信息;

(六)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

(七)学术研究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信息。

具体详见《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信用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应当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纳入。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的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所以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违章信息纳入我市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