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高阳
办公电话:0631-7595601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工作。(二)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管理等的辅助工作。(三)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乡村产业发展相关技术工作。(四)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的辅助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辅助工作。(五)承担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六)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辅助工作。(七)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辅助工作。